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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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珠海市斗门区恒晋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17)粤0404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17)粤0404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 三、驳回珠海市斗门区恒晋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预交15637元,均由其各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