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鑫焱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莆田兴万家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莆田兴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尚欠的租金15000元;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799元,减半收取399.5元,由***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