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连云港奕豪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苏江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尚未缴纳的出资480万元范围内对申请人***、***承担清偿责任。 三、***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尚未缴纳的出资320万元范围内对申请人***、***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