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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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中软华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零平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薛 峰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法 官 助 理 张婷婷 附:相关法律规范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