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口市渤海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360000元及利息(自2012年9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40元,由被告***、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