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全椒县鸿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申请人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10224元至全椒县人民法院。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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