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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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全椒县鸿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被申请人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10224元至全椒县人民法院。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