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正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申请人展友亮名下的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顺河路(东)2059号新新家园23幢4单元201室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号)一套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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