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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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山西东瑞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