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嘉昱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21执118号

被执行人:山西嘉昱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西嘉昱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罪执行罚金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9日作出的(2019)晋0521刑初91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刑事审判庭于2020年3月3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执行罚金140000元。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西嘉昱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主动向本院交纳罚金14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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