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圣泽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
山东隆源橡胶有限公司
山东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隆源橡胶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房权证利津字第××号、房权证利津字第××号、利国用(2012)第030号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为3年,自2020年04月17日起至2023年04月16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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