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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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贵州万昌鼎盛经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黔01执恢4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被执行人贵州万昌鼎盛经贸有限公司、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3-07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