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2月1日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本案受理费80元,由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