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迈欧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迈欧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9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725.26元(暂计算至2019年6月5日,此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杭州迈欧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627元,合计1966元,由被告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诉讼标的预交,在接到交费通知书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