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浙江中新力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浙0702执518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董新贵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