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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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省择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安徽省择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中国银行卡号:18×××99、建设银行卡号:34×××66)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担保人***名下位于安徽省涡阳县xx(房产证号:皖(2019)涡阳县不动产权第xx)房屋不动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财产保全费2620元,由申请人***、***预交。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