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格庄支行 山东新力电气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莱阳市龙源电力设备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新力电气有限公司名下的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格庄支行银行账户(账号90×××51)存款56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