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18257.37元或查封其等额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1111元,由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预先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