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贵贵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良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投资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163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重庆贵贵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景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重庆良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勤良,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重庆贵贵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良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黄卫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朱益儋

书记员谭建欢

裁判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4-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