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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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3503元,退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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