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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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聚城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押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8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广州聚城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由广州聚城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直接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03-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