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驻马店市雅居园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驿酒集团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同仁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豫17执15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驻马店市雅居园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驿酒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同仁置业有限公司、苏勇南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高艳丽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再次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