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信盛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岛信盛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垫付款1264095元、执行费14284元,共计1278379元。

二、被告青岛双全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利息(以1278379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

三、被告***对上述一、二项被告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能偿还的款项50%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案件受理费16305元,公告费900元,由被告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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