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凯鹏达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青岛科尼乐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青岛科尼乐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撤回对青岛科尼乐集团有限公司、***的反诉。

案件受理费6265元,减半收取3132.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青岛科尼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反诉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陈龙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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