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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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商务服务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价款119484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照9141元/年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价款实际退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生效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871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435.5元,由被告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