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
青海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青海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4949309.66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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