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766.00元,减半收取1,383.0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