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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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日照市乐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日照润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119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变更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119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医疗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79098元、误工费18745元、护理费4536元,合计11237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负担25元,被上诉人***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