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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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72.5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