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阳市百盛电器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上诉人戴元华撤回上诉。

二、丹阳市人民法院(2019)苏1181行初21号行政判决书和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人社工[2018]106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均不再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审原告丹阳市百盛电器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戴元华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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