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2854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颜源,重庆道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英,重庆道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苏和平,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黄卫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朱益儋 书记员谭建欢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