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576.81元(已扣除赔偿款20,000元)。 二、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2,721.1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73元,减半收取计3,635元,由原告***、***、***、***、***负担1,830元,被告***负担1,8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30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