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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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宏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金银湖机械化施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申请人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2000)岸执经字第24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