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晋城市快源商贸有限公司 晋城市铭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晋城市润晋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泽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晋城市润晋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欠款400577.79元。 二、驳回原告晋城市润晋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8元(原告预交),由被告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