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飞鹰牧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定金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濮阳飞鹰牧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互联网银行及其他等额财产(申请限额为500000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挂失、变更。

三、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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