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漯河建联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7号楼11楼1103号房产(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的房产归王海华(身份证号:4111021981××××××××)所有,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海华时转移。

王海华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3-04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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