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漯河建联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7号楼11楼1103号房产(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的房产归王海华(身份证号:4111021981××××××××)所有,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海华时转移。 王海华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