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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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的妻子张艳(已故,公民身份号码×××)名下车牌号为×××东风日产轿车一辆,期限自查封之日起两年。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