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帝森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源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广州帝森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2791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5837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1963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10663元,由原告负担1300元;反诉受理费5084元(已由被告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送达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8-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