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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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扬州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学府景园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扬州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学府景园分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扬州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学府景园分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沈月榕 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 法官助理樊静 书记员姜舒 |
裁判日期 | 2019-05-05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