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文山州森旺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 云南新富亿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26民初17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云南省文山市人,住***。 被告:云南新富亿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熊光玉,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工业园区(北门片区)。 法定代表人:车玉海,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文山州森旺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三鑫机电城一幢26号。 法定代表人:熊红琴,该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云南新富亿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文山州森旺林业开发有限公责任公司及第三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唐丽 审判员廖俊雁 审判员何英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普艳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