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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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海城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宝和置业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海城市东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7)辽01执52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可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执行长魏星星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