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鸿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榆中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甘肃鸿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榆中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款375849.8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48元,由甘肃鸿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榆中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