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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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查封、扣押被告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604275.84元的财产; 二、在前项财产保全期间,担保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原告本次保全提供等额信用担保。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