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环县绿能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告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环县绿能光伏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1841326.96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