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杉林地产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华阳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福建杉林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4300元,退还原告福建杉林地产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