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凤翔县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凤翔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6400元,由被告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限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10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