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盛辉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力马运业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付原告四川力马运业有限公司货物损失500000元; 二、驳回原告四川力马运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4401元,原告四川力马运业有限公司承担26元,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承担4375元。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