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金佛琦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平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冻结被申请人***个人账户资金7599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者不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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