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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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君晟达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3564号 原告:重庆君晟达建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正海,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平,重庆顺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洁,重庆顺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兴财,职务不详。 原告重庆君晟达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君晟达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郑伟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谢茜 书记员汪连佳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