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区××号楼716、717室[房权证号:鲁(2017)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12、00×××11号]房产一套,限额56000元;

二、查封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80元,由申请人临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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