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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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区××号楼716、717室[房权证号:鲁(2017)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12、00×××11号]房产一套,限额56000元; 二、查封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80元,由申请人临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