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世纪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营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兰州营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兰州新区博华建筑租赁中心租赁费393732.04元,从2019年11月26日起按年利率8%支付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034元、保全费2776元,由兰州营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